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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寒弱勢急難救助專案申請辦法暨個案推薦申請表】(1130301修訂) --
2024-03-01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

 

【清寒弱勢急難救助專案申請辦法】1130301修訂

 

個案推薦:1.本會會員、贊助會員、志工   2.各居住所在地之現職村里幹事及村里長

 

一、緣起:鑒於弱勢家庭因突遭急難變故,導至生活堪虞者眾多,並因各種特殊原因未能及時取得政府或其他慈善、社福機構補助者,經本會與相關推薦者/單位協調、反映後。如有此等狀況需予以救助補助者,得由上述推薦單位及承辦人,向本會推薦申請(唯,均需實施家訪、親填及拍照,最後向本會提出)

 

二、經費:本專案補助之經費,係為本會志工勸募各贊助會員及善心人士,小額贊助捐款而來。

 

三、對象:不分宗教、黨派、種族、性別,確為清寒弱勢家境且三個月內突發【急難】窘困無力,因各種特殊原因未能及時取得,政府或其他慈善、社福機構補助或補助不足,需短或中期急難救助者。並非窮困家庭之長期補助,請有推薦權者/單位,用心慎加考量弱勢及急難之定義,主要救助對象原本就是清寒弱勢家庭,突發急難註:救急而非救窮)無以生活者。

 

四、推薦:由案主居住所在地,現任村里幹事及村里長;或本會會員/贊助會員/志工/顧問/榮譽職等。曾確實家訪深入瞭解案主狀況者為推薦人,須由推薦人家訪後親填及附家訪拍照,以利申辦。

 

五、申請:由有推薦權者,電郵至ip168ip168@yahoo.com.tw本會收到後會回,確實並完整登打受薦案主資料表電子檔(務必留置正確連絡電話),連同家訪相片之電子檔,一併mail至本會電子信箱。(註:僅接受有推薦權者申辦,不接受案主個人來電洽詢或來會申請)

 

六、審核:准駁與否會電郵推薦者,推薦者將個案推薦申請表」親簽用印,盡快連同案主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兩者擇一)、身障手冊或診斷證明或重大傷病卡影本、報案證明或其他相關資料(若有請附),寄或親交本會。

 

七、撥款:推薦者將上述文件寄交或親交至本會後,將會儘速將補助款撥入推薦者/單位/案主帳戶。

 

八、追蹤:所有推薦個案,推薦者一年內有義務追蹤,瞭解案主狀況,並隨時告知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