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善緣孝德】清寒大專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主辦:中華佛教慈緣慈善會暨佛教善緣雜誌社 協辦: 高雄市暨台東縣民眾服務社、台灣出版協會、 中華民國雜誌事業協會、台灣省社區雜誌協會、中華民國社區報業協會、高雄市投資協會
一、宗旨:
為表達對弱勢族群的關愛之心,並激勵在學青年力爭上游之精神,鼓勵具有中華文化【孝德】之堅忍向上清寒學子,俾完成學業後亦能發揚中華文化、提攜後進,服務人群,回饋社會,貢獻國家,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二、申請對象:
就讀中華民國境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大學部及碩博士生,本學期在學之全職學生。
三、名額及金額:
每年舉辦一次,大學部生最多取100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整,碩士生最多取六名,每名新台幣二萬元整。博士生最多取三名,每名新台幣三萬元整。(註: 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無學校推薦之申請)
四、申請資格:
凡就讀境內之公私立大專之大學部及碩博士生,本學期在學之全職學生(註:前一學年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大一新生請附高三全年成績單),並符合下列條件者,並將申請書(附件1)、推薦函(附件2)及短文電子檔(附件3),連同自撰正楷親書短文原稿及推薦函(內附師長親簽,申請人親簽)之紙本繳校方,向校方提出申請。
1、孝行、品德可彰須有由師長推薦、填打,且由師長親簽--本獎助學金推薦函(附件2)。
2、家境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
清寒可附師長、里長或鄰長之清寒證明或鄉鎮區公所之
中低收入證明,或自填申請表(附件1)中之家境清寒說明,
即可申請。
3、前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 (但因打工助家或幫助
尊親導致有懲處記錄者,校方認同亦可推薦),學業
平均成績在該科系所前二分之一以內,且無任何一科
以上不及格者。
4、請自撰與「孝」字相關內容短文一篇(大學800字以上
、碩士生1500字、博士生3000字以上),文題自訂自由
發揮,橫書繕打電子檔,自撰短文須另以正楷親書
(並註明校系姓名及親簽)。
註1:合於前述申請資格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
本獎學金:
a、已享有公費補助者(師範生除外)或已領它項
獎學金合計超過五萬元者。
b、進修部、院校或已畢業者不受理。
註2:為期望暨鼓勵學子熱心公益把愛傳出去,凡受獎學生
自動列為善緣慈善會之種子志工,每年須從事中華
佛教善緣慈善會指定之社服或志工任務,30小時以上,
享有向本會推薦急難、孤苦老年救助及窘困兒童
補助等個案之權利,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五、申請手續如下:
1、可向教育部圓夢助學網或學校或本會網站下載申請書
自行繕打電子檔 (附件1)、及師長繕打推薦函電子檔
(附件2)、自撰短文電子檔、身分證影本及相片電子檔,
合成一個Word檔案,連同師長親簽推薦函
紙本、自撰正楷親書短文原稿等二份
紙本送校方審推。
2、請校方審核該生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四條件及註1,
若符合,校方確定推薦時,承辦人請將該生Word檔中
申請書補填齊全,e-mail至ip168ip168@yahoo.com.tw,
主旨為**大學推薦***申請孝德獎學金。
(請注意:未先mail恕不受理)
3、再請校方將申請書列印,校方用印連同師長親簽
推薦函短文原稿等三份紙本連同申請應附文件,掛號寄: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四路53號7樓之4。
(請注意:資料及內容不齊恕不受理)
註:洽詢電話:07-2812505 (請晚上時間聯繫 18:30-21:30)
六、申請期間:
103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5 日止,以mail時間加郵戳為憑。(請注意:逾期恕不受理)。
七、申請繳交下列文件:(大一新生必繳高三全年成績單)
1、必繳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大學部每學期不得
低於八學分,碩博依校方規定)成績單正本。
2、必繳師長親簽推薦函、自撰短文正楷親書
原稿等二份紙本、身分證影本及相片電子檔。
3、師長或里長或鄰長之清寒證明,或政府發出之中低收入戶
證明。
八、審核:
獎學金申請經學校初審推薦送件,經本會審查委員會複審(將依據審查辦法,以短文評分之高低順序,再參照品德含再次申請優先依據及清寒度、學業成績等資料評審),擇優錄取得獎者,由本會擇期公開頒發(或經由各校頒發或郵撥至受獎人郵局帳戶)。
申請流程:
1.擬申請之學生至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學校或
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網站下載
申請書及
推薦書。
2.申請書、推薦書、短文電子檔合成一個 Word 檔,
連同師長親簽推薦函、短文等紙本送交校方
3.校方確定推薦,承辦人將尚未用印的申請書
補填齊全,連同推薦函、短文電子檔
11月5日前 e-mail 至 ip168ip168@yahoo.com.tw
主旨:**大學推薦***申請孝德獎學金。未先mail
恕不受理。
4.校方承辦將申請書列印後校方於申請書用印、
老師簽名推薦書及短文原稿等紙本連同申請
應繳文件 11 月 5 日前掛號寄:中華佛教
善緣慈善會,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四路53號7F-4。
5.經學校初審推薦送件,本會依據審查辦法,
擇優錄取得獎者,由本會擇期公開頒發
(或經由各校頒發或郵撥至受獎人郵局帳戶)。
附件1:申請書
附件2:須由師長繕打並親簽的推薦函推薦函。
附件3:短文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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