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試辦)國中小學童【善緣孝德】進步獎學金申請辦法
主辦:社團法人中華佛教慈緣慈善會暨佛教善緣雜誌社
協辦: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中華民國雜誌事業協會、高雄市投資協會、台灣出版協會
一、宗旨:
為表達對弱勢清寒族群的關愛之心,激勵孝行、品德可彰之國小學童力爭上游精神,並鼓勵小朋友學業進步,特設立本獎學金,每學期舉辦一次。
二、名額金額對象資格:
最多120名,國小每名新台幣2000元,國中每名新台幣3000元。
對象: 本學年在澎湖縣境內公立國中小就讀(含應屆畢)之弱勢學童,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資格: 曾家訪導師認定暨推薦,請填寫申請表(附件1向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下載)。
1、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
弱勢且清寒,由班導師認定。
2、孝行、品德可彰:由班導師認定確實孝行可彰
或品行優良,若有政府單位獎狀加分。
3、學業進步:本學期成績較前學期進步,由班導師認定。
4、由老師指導,中年級畫一張圖畫(A5大小),高年級及
國中必須親筆寫與「善、孝(任選一字)」相關內容作文,
高年級100字以上,國中100字以上,文題自訂自由發揮。
三、申請手續、審核注意事項(不要分成多個檔案,絕對不要用資料夾或壓縮檔案):
1、推薦 :導師如實繕打申請表(附件1),將尚未簽名
之電子檔及文或圖紙本,請校方初審。
2、初審 :校方審核該生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前三條件及作文
或圖畫;由其中選拔推薦1-3名,校方將未簽名之申請表
電子檔,及導師親簽學校用印之申請表、作文或圖畫
(有校名、作者名)紙本,送交澎湖縣教育處。
註:初審推薦名額 - 每校可推薦1名,各校最高推薦名額
由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發布。
3、複審:教育處覆核申請表是否填寫、簽名、用印完整,
推薦導師有否親簽,並選拔推薦,將全部被推薦學童之
未簽名申請表電子檔合為一個WORD,主旨為澎湖縣
教育處推薦國中國小申請善緣孝德進步獎學金,
e-mail 至
ip168ip168@yahoo.com.tw。未先mail恕不受理。
再將致本會公文、全部申請表及作文或圖畫紙本,
掛號寄:
80049高雄市新興區中正四路53號12樓之4
資料及內容不齊不受理。
註:請盡量用EMAIL詢問 (洽詢電話:07-2812505 限
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8:30-21:30間 )
4、決審:獎學金申請經學校初審、教育處複審推薦,本會
審查委員決審(參考志工調查)後決定獲獎名單,由本會
配合教育處擇期公開頒發或經交由各校頒發並公布之)。
四、申請期間:
106年9月20日截止e-mail,紙本寄送9月25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註:本獎學金必須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初複審以外任何人申請暨查詢。
申請必繳 :未簽名申請表電子檔,導師親簽學校用印申請表、文或圖 (有校名作者名)紙本。
附件1: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