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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緣【弱勢急難救助專案】實施辦法 (11000130) --
2021-01-31    
   

善緣--弱勢急難救助專案--實施辦法11000130發布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佛教慈緣慈善會暨佛教善緣雜誌社、高雄市公德公益投資協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雜誌事業協會、中華民國社區報刊發展協會、台灣出版協會、高雄市民眾服務社
推薦申請:有推薦權資格之團體或個人。     不接受受介者個人申請及非推薦者查詢

 

一、緣起:鑒於弱勢家庭因突遭急難變故導至生活堪虞者眾,並因各種特殊原因未能及時取得政府或其他慈善、社福機構補助者,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之主旨為幫助僧侶老弱就醫、就食、及幫助學子就學。經本會與高雄市民眾服務社及張老師基金會協調,如有此等狀況需申請補助者得由該單位專案向本會推薦申請;復接受建議納入個案亦可由有公信力村里幹事、政府社福社工員(均需親身家訪、親填及拍照,上傳本會)向本會推薦申請。

二、經費:本專案補助之經費,係由佛教善緣雜誌之助印善款結餘及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志工游說各贊助會員小額贊助捐款而來。

三、推薦:※有推薦權單位:鄉鎮區民眾服務社、張老師基金會各分支單位、各榮民服務處。
          ※有推薦權個人:主辦單位會員含贊助會員、志工、顧問、榮譽職等及政府社福社工、村里幹事等有公信力者,確實曾家訪深入瞭解受介者狀況者。

四、對象:不分宗教、黨派、種族、性別,
確為弱勢家境且三個月內突發【急難】窘困無力,因各種特殊原因未能及時取得政府或其他慈善、社福機構補助,或補助不足,需短或中期急難救助者。(救急而非救窮)
    ※註:善緣【弱勢急難救助專案】,主要是幫助最近三個月內突遭急難變故的弱勢家庭--在取得政府補助或應得補償前之短期應急救助--急難救助,並非窮困家庭之長期補助,請有推薦權者/單位,用心慎加考量弱勢及急難之定義--主要救助對象原本就是弱勢家庭,突發急難。例如:家中主要負責生計者因公司惡性倒閉導致失業,無資遣費而因無甚特技無法立即找到工作,家有斷炊之虞。例如:家中主要負責生計者失業中,本人或是受扶養者,發生車禍或是突發重症,求救無門。

例如:家中無人負責生計,政府補助不足度日,長期受親友接濟,而接濟的親友,因故短期無法幫助。例如:家中均為老弱病患,無人負責生計,受政府補助本已度日艱難,因受牽連,政府臨時取消補助,正在申訴並謀求救濟管道。

例如:某學童父於今年5月過世,母親越南人,自學童小時即拋家棄子,已失聯不知去向,學童無母、無父無其他親屬,只有已退休五、六年的姑丈願收養,但姑丈家中並不寬裕,長子上月剛找到工作且不穩定,姑丈次子已婚自己要養活家人,姑姑也已60歲,不忍拋棄但無力再獨立栽培12歲學童,向政府申請補助被拒,因非監護人,正向法院申請裁定為監護人,需待取得監護人身分時方能取得政府補助。    

    五、申請:須由推薦人用電郵 ip168ip168@yahoo.com.tw 上班日1820-2130洽莊師姐索取推薦表,或至本會網站下載推薦表,確實並完整登打受介者資料表電子檔【務必留含正確分機號之市內電話】,親填及連同家訪拍照之電子檔,上傳本會mail至本會電子信箱 ip168ip168@yahoo.com.tw 線上申辦(收到必回mail)。
僅接受有推薦權者線上申辦不接受受介者個人來電洽詢或來會申請

  六、審核:准駁與五工作日內電郵mail推薦者推薦者將個案「申請補助資料表」親簽用印,五工作日內連同受介者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身障手冊及重大傷病卡影本(若有請附)、報案證明或其他相關資料(若有請附),寄或親本會。

    七、撥款:推薦者將上述文件交至本會五個工作日內,將補助款匯或支票寄推薦者/單位(或由個人推薦者領取),請推薦者/單位專人親交與受介者本人且與其合影,合影電子檔請mail(推薦單位請註明代表本會轉交補助款之專人姓名)

     八、追蹤:所有推薦個案,推薦者一年內有義務追蹤瞭解受介者狀況並隨時告知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