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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學年度-下學期全台國中小學童【善緣孝德】進步獎學金申請辦法 (1080228) --
2019-02-28    
   

107學年度-下學期全台國中小學童【善緣孝德】進步獎學金申請辦法 (1080228)
主辦:社團法人中華佛教慈緣慈善會暨佛教善緣雜誌社 協辦: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屏東救國團、新竹縣救國團、中華民國雜誌事業協會、高雄市投資協會、台灣出版協會

一、宗旨: 為表達對弱勢清寒族群的關愛心,激勵孝行、品德可彰之國中小學童力爭上游精神,並鼓勵小朋友學業進步,特設立本奬學金,每學期舉辦一次。
二、名額金額: 全台名額360名以內,每縣市最多80名,國小每名新台幣2000元,國中每名新台幣3000元。
  對象:本學年台灣地區境內公立國中小就讀(國小二至六年級含應屆畢)之弱勢學童,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資格:曾家訪導師認定暨推薦填寫申請表(附件1善緣慈善會網站下載或澎湖教育處、屏竹救國團索取)。   1、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確實     弱勢且清寒,由班導師認定。   2、孝行、品德可彰班導師認定孝行可彰或品行優良,若有政府單位獎狀加分。   3、學業進步本學期成績較前學期進步,由班導師認定。   4、由老師指導,2-4年級畫一張圖畫(A5大小),高年級及國中必須親筆寫與「善、孝(任選一字)」相關內容作文,5-6年級100字以上,國中200字以上,文題自訂自由發揮三、申請手續、審核注意事項(不要分成多個檔案,絕對不要用資料夾或壓縮檔案):   1、推薦: 導師如實繕打申請表((附件1),將尚未簽名之電子檔及文或圖紙本,請校方初審。   2、初審: 校方審核該生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前三條件及     作文或圖畫;由其中選拔推薦之,校方將未簽名之     申請表電子檔,及導師親簽學校用印之申請表、     作文或圖畫(有校名、作者名)紙本,送交     澎湖縣教育處、屏東、新竹縣救國團。     ,其他縣市逕寄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     註:初審推薦名額:每校可推薦1至2名,     澎湖縣、屏東縣、新竹縣各校最高推薦名額由     澎湖縣教育處、屏東縣救國團 、新竹縣救國團、     其他縣市由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確定。。   3、複審: 澎湖縣教育處、屏東縣救國團 、新竹縣     救國團覆核申請表是否填寫、簽名、用印     完整,推薦導師有否親簽,並選拔推薦,將全部     被推薦學童之未簽名申請表電子檔合為一個 WORD,     主旨為前述單位推薦國中國小申請     善緣孝德進步獎學金,e-mail至 ip168ip168@yahoo.com.tw。     未先mail恕不受理。再將致本會公文、全部申請表     及作文或圖畫紙本,掛號寄:80049高雄市新興區     中正四路53號12樓之4,資料及內容不齊不受理。     其他縣市主旨 **縣市** 學校自行申請逕寄     註:請盡量用EMAIL詢問 (洽詢電話:     07-2812505 限星期一至五晚上18:30-21:30間 )。   4、決審: 獎學金申請經學校初審、前述單位複審推薦,     審查委員決審;自行申請學校由審查委員複、決審     (參考志工調查)後決定獲獎名單,本會配合前述單位     擇期公開頒發或逕交自行申請各校頒發並公布之)。
四、申請期間: 108 年 3 月 20 日截止 e-mail,紙本寄送 3 月 31 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本獎學金必須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初複審以外任何個人申請暨查詢
五、申請必繳:   未簽名申請表電子檔,導師親簽學校用印申請表、文   或圖 (有校名作者名)紙本。。
附件1: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