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高雄市國中學童【善緣孝德】進步獎學金申請辦法 
主辦:社團法人中華佛教慈緣慈善會暨佛教善緣雜誌社
協辦:高雄市教育局、中華民國雜誌事業協會、高雄市投資協會
一、宗旨:
為表達對弱勢清寒族群的關愛心,激勵孝行、品德可彰之國中學童力爭上游精神,並鼓勵小朋友學業進步,特設立本奬學金,每學期舉辦一次。 
二、補助基準:
國中 150 名,每名新台幣 2,000 元。 
三、補助對象:高雄市偏遠、特偏與極偏地區國中就讀之2至3年級學童,並符合下列3項資格者:
  1、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確實
    弱勢且清寒,由班導師認定。
  2、孝行、品德可彰:班導師認定孝行可彰或品行優良。
  3、學業進步: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較107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進步,由班 導師認定。 
四、申請程序: 
  1、推薦: 導師推薦符合3項申請資格之學生,填寫
    申請表件((附件1及(附件2)。
  2、繳交作品:繳交手寫與「善、孝(任選一字)」
    相關內容作文(200字以上,文題自訂自由發揮。)
  3、校方初審: 校方彙整學生申請表件及作品,並審核
    學生是否符合申請3項資格並繳交作文或圖畫,
    請依學校推薦序,彙整學校申請合格名冊(倘申請
    學生超出名額,將依學校推薦序進行排序)。
  4、送件教育局:108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寄送學校
    送件名冊及申請表與作品至高雄市教育局國中
    教育科黃寶億先生收(信封註明:108學年度
    第一學期高雄市國中學童【善緣孝德】進步獎學金),
    申請文件電子檔(含WORD檔與核章後掃描PDF檔)
    請同步傳送至 jkeduboy999@gmail.com。
 
五、複審程序:由本會進行複審,經審查委員確認受獎名單後,由教育局函送各校受獎名單。
 
六、撥款方式:由本會逕發各校。                              |